13

2021

-

09

我院开展医保政策、医保业务知识培训


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,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基金安全,9月10日下午,我院开展了医保政策、医保业务知识专题培训。临床医护人员及财务、收款等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。

 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周秀荣主持。会上,主管医保工作的业务副院长李琳浩给大家讲解了《葫芦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协议书》(2021年)全文。她认真解读了包括总则、就医管理、药品和诊疗项目、医疗费用结算、信息管理、违约责任和附则等七个章节的内容。她要求与会人员一定要遵纪守法,严格依规办事,确保在执行医保政策时合理合法,按照标准实施。医护部主任王丽丽给大家培训了医保《使用受限制药品》的品名、药品限制使用病种、特殊药品的医保费用支付期限等。周书记给大家培训了医保新政策:外伤患者不再需要去医保中心申请,直接在医院核查报销,主治医生是第一首诊责任人,需核查外伤病人是否涉及第三方;外伤患者需签署无第三方承诺书。外省来医院就医患者,直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备案,出院即可结算。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(门槛费)500元;第二次门槛费减半,封顶费8万元;大病保险起付线10600元。医疗救助部分,如果是低保、特困、建档立卡户起付线(自费)超过5300元。低保、建档立卡大病保险报销比例75%,其他人员大病报销0—5万60%;5—10万65%;10万以上70%。实行单病种控制;15天内同一病名不可以重复入院等其他方面的医保政策规定。

  与会人员对培训内容做了详细笔记,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。

周秀荣主持培训会并做医保政策新规解读图片

李琳浩给大家讲解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协议

王丽丽给大家培训医保使用受限药品目录

同志们专心致志学习

页面版权归建昌县脑科医院所有 地址: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朝阳路一段61号  

营业执照